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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区法律援助注重案件回访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6-2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85
    今年以来,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实现群众满意这一工作目标,坚持法律援助案件的回访制度,为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受援人满意度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初,中心按照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有关制度,将援助案件回访结果纳入案件质量考核范围。回访采取书面回访和电话回访两种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情况,以及作风和行风等方面的表现请受援人进行评价。将考核结果和案件补贴挂钩,通过考核奖惩,拉开案件补偿档次,促使法律援助人员努力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改进,对极少数承办人在办案中服务质量差,遗漏诉求、未尽告知义务等情况,援助中心做出暂停其承办援助案件的处理。
    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是保障受援人权利的重要措施。只要坚持做好回访工作,就能与群众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真正实现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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