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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区命名一批区级民主法治社区和单位
[发布日期: 2009-08-3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82
    近日,下关区司法局会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命名了一批区级民主法治社区和单位,目前,全区共有45个社区先后被省、市、区命名为“民主法治社区”,区级命名率已达到80%以上;36家驻区企事业单位先后被市、区命名为“民主法治单位”。 
    “五五”普法以来,下关区司法局以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为抓手,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将开展学法用法融入到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努力提高“民主法治社区(单位)”创建工作实效。一是健全完善民主法治社区和单位的培养机制。印发《下关区培养申报“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方案》,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扎实做好申报前的培养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做好省、市、区三级“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以省、市级标准作为全区民主法治社区、单位的创建标准,统一规范全区所有社区、单位的创建台帐。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强化对各社区和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并会同区纪委、综治办、计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申报的社区、单位进行审核,发现有“一票否决”情形的,一律不得参加申报。对拟表彰的社区、单位一律在《南京普法网》、《法治下关网》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居民群众的监督,确保申报质量。三是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下关区“民主法治社区”和“民主法治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对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社区、单位不断规范、完善和提高创建工作机制和水平,对存在问题的社区和单位,采取限期整改的措施,有力地夯实和巩固创建工作的基础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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