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地区司法行政机关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下关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上级通知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加强警车管理,现已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落实责任制管理,提高自律意识。局领导高度重视警车管理工作,及时召开办公会,传达上级精神,进行思想动员,层层抓好落实。将警车管理使用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了警车的管理责任人及使用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问责原则,严肃查处警车管理使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二是自查自纠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警车驾驶人员和使用人员在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重点查纠三方面问题:是否存在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非执行紧急任务驾驶警车闯红灯、滥用警灯警报器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警车、乱停乱放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上级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警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切实加强每一个环节的管理,使警车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建立车辆检查制度。要求车辆按时年检和定期保养,出车时行驶证、驾驶证齐全。每月定期检查警车的安全状况、遵规守纪情况以及警车整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保证了警车的行驶安全。
通过警车专项治理工作,区局提升了正规化建设工作水平,规范了对警车的使用管理,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一起警车使用管理的违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