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区司法局近年来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等委员会。目前,已成立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室。这些新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这类新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区司法局积极加强调解能力建设,采购司法专用电动车,提高新型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安排。为更好发挥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履行好人民调解工作,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基层科和司法所所长会议,积极讨论加强调解能力建设。确定采购14辆“司法专用电动车”配备到6个司法所和区调解中心,进一步改善调解办公条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二是领导参与,服务到位。从申请报告、采购询价到指定标识,局领导积极参与,亲自到现场发放车辆,一对一进行登记,确保每一部车辆落实到位。
三是制定规章,堵塞漏洞。根据司法专用电动车的特点,参照局公务用车规定,制定司法电动车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调解人员使用电动车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差错,以保持司法行政调解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