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是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的迫切需要,对于带动全民普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表率作用。“五五”普法以来,下关区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立足在“建”、“学”、“考”、“用”上推出新举措,有效地推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新发展。
一、立足在“建”上有新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规范严谨、操作性强的各项制度是重要保障。为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取得实效,我区十分注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立足在“建”上有新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具体要求,落实了相关责任。我区在健全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政府法律顾问、重大问题决策前法律咨询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上,又先后建立了行政应诉、公开听证、“大接访”工作等新制度,尤其是08年5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下关区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明确把需要通过法律考试的对象由过去“一府两院”的区管领导干部,扩大到全区所有新提拔的区管领导干部,它是继区人大对由人大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之后,在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上的又一次新的尝试。该《办法》对考试基本内容、合格底分、组织分工、考试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此外还规定: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补考后仍不及格的,不得正式任命,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该制度的施行,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立足在“学”上有新内容
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扩展学法内容,立足在“学”上有新内容。
围绕我区新一轮的科学发展,加快滨江开发建设的目标,将学习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依法执政、服务民生、培育法治文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区各党(工)委中心组每年学法都在2次以上。区领导还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相关法治课题撰写《精心实施五大工程,强力推进“法治江苏合格区”创建》、《加强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平安下关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正确解决城市拆迁难问题》等调研文章,为深化法治创建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依据和对策。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先后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南京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高级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大兴教授,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小冰教授,省司法厅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等专家、学者就党的十七大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载法》、《公司法》、“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法治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等内容做专题辅导,区司法局及时将讲座内容刻录成光盘,发到各街道和部门,满足基层领导干部的学法要求。06 年以来,区、街两级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4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各级领导干部达3100人(次)。依托党校(政校)主阵地,把领导干部学法的新内容纳入培训计划,结合下关实际,组织编写培训教材,运用案例式、启发式、情景模拟等现代教学方法,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的实效。充分运用区机关“干部学堂”、《下关党建》网站、18”广场法律宣传、“12•4”法制宣传月和“法律人在行动”等法治文化载体,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漫画创作、廉政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充实学法的新内容,为深化领导干部学法注入新的活力。
三、立足在“考”上有新提高
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既是对领导干部学法效果的一种检验,也是考察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职责过程中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手段。多年来,我区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干部考核和选拨任用相结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的重要依据,立足在“考”上有新提高。一是坚持实行区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区人大连续6 年坚持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先后13次约116名拟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例分析等,所有参考的任前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坚持实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区委出台《下关区区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后,区司法局进一步健全运作机制,结合领导干部工作实际和法律需要,建立法律知识试题库,试卷实行题库抽取制。08年先后组织两场共24名新提拔的区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坚持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与公务员年度法律培训和考试相结合,以公务员5+x培训内容为基础,强化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督查机制,采取脱产培训、专题辅导、在职自学,网络学法等形式,确保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天,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06年以来,全区约3000名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100%。
四、立足在“用”上有新成效
学法是基础,用法是目地。“五五”普法以来,我区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重视把学法用法与平安法治创建相结合,与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服务民主,解决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决策重大问题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立足在“用”上有新成效。1、平安法治创建成效更加显著。按照“三个最大限度”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下关、法治下关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区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公众安全感达到93%以上,持续创保了全省“社会治安安全区”桂冠,实现了平安创建“五连冠”。2、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更加提高。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区领导注重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研和论证,有效提高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同时,法律顾问主动跟进,为全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二是积极推进行政“一把手”应诉制度。我区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截至去年,我区已有公安、市容、劳动、工商、民政、物价等7个行政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7起行政诉讼案件政府部门全部胜诉。三是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已裁决并送达但仍不搬迁的被拆迁户组织召开行政强拆听证会,根据被拆迁户的家庭人员结构和思想动态,将听证会开成拆迁法律、政策宣传和思想交流沟通的平台,积极引导被拆迁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确保对被拆迁户强拆行动的合法、安全、有效。四是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区司法局在全区律师中挑选15名优秀律师组成法律服务顾问团,积极服务区领导“大接访”工作,律师及时向区领导提出法律建议,为领导的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目前,我区律师已参与领导大接访113批278人次,解决重大疑难信访件37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接访过程中、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鼎原律师所李品宁律师协助区领导参与调解某街道原保洁员王某要求的在职期间劳动报酬补助事宜时,当事人以身体患有肿瘤恶疾为由,多次扬言要采取过激行动。在区领导协调下,李品宁律师免费为王某提供了法律援助,并多次组织王某与原单位协商。最终,王某与原单位达成了协议。3、“二个创建”活动更加深入。以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为抓手,将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融入到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加强对创建单位的动态管理,认真做好省、市、区三级“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推荐申报和命名表彰工作,对拟表彰的社区、单位一律在《南京普法网》、《法治下关网》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居民群众的监督,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目前,我区有38个社区先后被省、市、区命名为“民主法治社区”;29 家驻区企事业单位先后被市、区命名为“民主法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