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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发布日期: 2009-08-2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23

下关区司法局  缪慧  肖荣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是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我区有省、市属企事业单位60多家,企业员工约62000多人;外来务工人员20000余人,区域内集中了金陵船厂、下关发电厂、长江油运公司、汽轮电机集团等一批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五五”普法以来,我们以“法治下关”建设为抓手,把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从强化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分类施教、普治并举4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领导,措施有力,完善企业学法用法运行规范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发改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企业学法用法的工作目标、学习内容、实施方法,从而使企业普法教育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健全工作机构。 辖区内近60多家企业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一把手”任组长,制定本企业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和骨干队伍,确保了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人员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制订细致严格的企业普法工作考核标准,将普法考核同企业的生产经营考核目标相结合,强化企业普法工作指导。四是落实典型引导。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选择金陵船厂等三家单位作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点,加强指导、交流和宣传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企业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发挥职能,齐抓共管,营造企业学法用法氛围

    以“法律进企业”为载体,整合资源,逐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各职能部门加强配合与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企业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街道把驻地企业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区检察院、法院、税务等部门分别根据职能对企业经管人员开展刑法、预防职务犯罪、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区工商分局先后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学法培训班计90期,参加学习约7千人(次)。区物价局、区劳动保障局分别举办价格法律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区总工会专门印制了《职工维权绿卡》,调整和充实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帮助。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的落实,区相关部门加大了安全生产和劳动用工执法力度。区安全生产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区劳动保障部门连续开展企业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大检查,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保持在98%以上,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9.8%,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7.8%,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9.8%,全区劳动关系较为平稳,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集体事件。三是激发企业学法的内在需求。驻区单位相继建立学法考试制度、“一岗双职制”(行政领导又是兼职政工员,负有普法宣传教育的责任)等制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如大唐下关发电厂在企业内部网站开辟“法律常识”栏目,在《下电简讯》上设置法律知识专刊。上海铁路局南京桥工段在抓农民工法制教育上形成了“建”、“送”、“教”、“帮”的特色新路径:积极“建”,建立普法教育组织;主动“送”,将法律书籍送到农民工负责人手中,督促他们学习;热忱“教”,举办民工法律知识培训班,传授法律知识;真诚“帮”,对民工队伍中出现的涉法问题,真诚地用法律武器去帮助解决。

    三、结合实际,分类施教,提升企业普法教育实效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区积极探索企业普法教育的新思路,分析人群特征,区别对待。

    1、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法制宣传教育。在普法内容上,依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制讲座、专题辅导等培训教育。先后组织法学院教授、法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举办《宪法》、《公司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法律援助知识等多场法制讲座,参加培训学习的经管人员700多人(次)。加强企业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先后为企业培训普法骨干190人(次)。在宣传形式上,以区“法治广场”为中心基地,各单位法制宣传组织为辐射阵地,“18”法律咨询广场为工作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法制宣传活动。以特色法制漫画、普法宣传广告袋及法律知识竞赛等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提高企业员工学法效果,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积极开展企业普法调研,撰写出《浅析私营企业普法现状及对策》等调研文章,指导私营和民营企业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

    2、抓好企业内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比较淡薄,按照省《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区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为契机,不断创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以“一个启动日”、“一个宣传月”、“一个新基地”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个启动日”就是认真做好“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启动仪式承办工作。借助省暨南京市“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区举办,广泛组织辖区农民工参与,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启动仪式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省、市、区领导的好评。“一个宣传月”就是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在全区开展“农民工维权月”活动。我们编印了12000册《农民工维权问答手册》、5000多份《外来务工人员知法守法五字歌》和法制课宣讲提纲、宣传栏资料,开展大规模的法制讲座和维权法律咨询,走进建设工地向农民工赠送法律书籍、法律知识扑克牌,举办“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学法”知识竞赛活动,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基本实现了“要让全国的农民工到下关打工能挣钱,能懂法维权”的普法目标。“一个新基地”就是精心打造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平台,2007年6月,我们率先在金陵船厂建立全市首家“外用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下关区法律援助中心金陵船厂服务站”。建立健全了相应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与区法院“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合议庭”通力协作,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落实企业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五五”普法期间,我区企业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推进了企业民主管理法治化进程。目前,我区共有23家驻区企事业单位先后被市、区命名为“民主法治单位”,占驻区单位总数的38%。

    一是广泛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丰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形式。通过外用工代表参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等制度,扩大职工民主权利。二是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特别是中小企业工会的广泛建立,在企事业单位集体协商合同签定、劳动争议解决、劳动者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企业单位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入手,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形成管理科学、权责明晰、运转灵活的经营管理机制。四是实行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将企业的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改革、改制等重大方案和考核、奖惩等内容公开,现全区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率达83%。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驻区大中型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除正常担负企业法律事务诉讼外,通过协助企业强化合同管理、决策法律论证、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监督等管理手段,推动企业管理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五五”普法以来,我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得到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覆盖面达到100%;企业干部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知晓率达到93%。企业经营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优化了投资和发展环境,助推了企业的自身发展,我区经济平稳较快运行,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14.29%。

    我们在抓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兄弟区(县)做法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研究部署我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添措施,再加力度,为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法治下关”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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